客房预订

为什么我们不做一个携程?

2019/5/20 11:41:31
假如携程网在某省饭店客房预订总量为100亿元,如果按15%的佣金比例来计算,也就是拿走目的地收入中的15亿元。问题来了,为什么某省不能支持建设一个自家的携程网,把这15亿收入留在本地,自家的酒店,自家的预订网,肉烂在锅里,哪怕不收佣金也行啊!

沿着这个思路想想也是,携程在上海,途牛在南京,同程在苏州,飞猪在杭州,马蜂窝在北京……加起来每年掏走目的地多少白花花的银子啊!所以,不但搞个携程,还要搞个途牛、同程、飞猪、马蜂窝!延伸一下,还要干个淘宝,攒个美团……这些“货”在省里收了更多的银子。

这个想法是不是有点面熟,当年万达豪言:迪士尼不该来内地,好虎架不住群狼,万达会让迪士尼在中国10-20年都无法盈利。

再往远处捯一捯这个想法,隔壁省、隔壁市、隔壁县、隔壁村一通下来都可以搞一个携程网啊!

终于,隔壁老王家里开了个鞋店,要赚我的钱,想来想去,俺也开一个鞋店……

这种想法很早就有,绵延不绝,直到现在。

思维套路就是:别人有,俺也有。

为什么我们不搞一个飞猪?

在很久很久以前,旅游电商平台飞猪那时候的名字还叫“淘宝旅行”,它的运营模式很符合刚刚开始“触网”的目的地业者对于旅游电子商务的理解,就是在网上开个“店”,销售客房、景区门票、旅游线路等旅游产品,如同淘宝电商一样,有店铺,有商品。当时和淘宝旅行的伙计们沟通,能不能把平台上所有目的地山东的产品聚合在一起,形成山东旅游产品专区,由当时的省旅游局合作进行营销。当时淘宝旅行的伙计面露难色,平台上的旅游产品分散在各个店铺,只能按照“关键词”来聚合,平台没有目的地概念,并且涉及到山东旅游的关键词太多了,只能把山东企业开设的店铺而且还要指定店铺中的山东目的地产品聚合起来,形成专栏专区。那又进一步商讨:旅游局能不能在平台上开设运营账号,维护专区,比如把重点推广的旅游产品置顶。对方直接斩钉截铁的回答:不行!因为淘宝旅行沿用淘宝网大平台规则,政府机构不能在平台上开店,不具备参与身份角色,进而不能有相对应的营销行为以及其他行为。

当然,现在飞猪平台上目的地特征已非常显著,只是目的地旅游管理机构还是不能“掺和”进去。这也可能是一个原因,一边厢携程、同程、马蜂窝等和各地文化和旅游机构噼里啪啦盖章子签协议;另一边厢飞猪在国内目的地营销中显得有点落寞,而所谓国外的战略伙伴外在形式上只是加了个营销视频。

许多体制内人士甚至包括专家都设想:让线下的旅游企业都在网上开一个店,形成大一统的旅游电商平台,而且最好在平台上开设一个“网上文化和旅游局”,来宣传、营销、监督、规范,我们也可以搞一个飞猪!

对网络的理解停留在“挪窝”模式上,也就是把线下的“搬”到线上就成了。

咱们祖上很早就有这种朴素的思维方式,比如《西游记》里按照人间模式(线下)想象出了天上(线上)的“天宫”,孙悟空就是被委派到天宫的交通集团——饲养御马机构担任“弼马温”。

脑筋急转弯:天宫神仙们交通方式都是腾云驾雾,那么,天马是给谁骑的呢?

照搬挪窝的时候会出点状况。

搞一个飞猪平台的想法现在依然还有,只是换了许多名称。

思维套路就是:线下有,线上也有。